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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教学单位:
现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修订的《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结合个人实际情况, 严格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期中检查、经费管理以及结项事宜,并做到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科技处
2019年9月18日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