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解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省教育厅开展了2013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我院根据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报、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对申报特困毕业生的情况进行逐级审核,最终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共26人,并通过公示。
今年的特困毕业生可享受援助项目包括:发放求职补贴、开展就业实习实训、开展就业和创业技能提升培训、设立公益性岗位等四项,贫困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申请,帮助学生树立求职信心和提升就业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特困毕业生应征入伍、基层就业或自主创业。
特困毕业生援助工作,不但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也对提高我院就业服务能力、推动就业工作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信息员: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