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对标团省委、团市委评优标准,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团〔2020〕8号)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传承弘扬“五四”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团委于4月8日召开线上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会议。校长助理、学生处处长张猛出席会议,学生处、团委及全体辅导员老师参加会议,会议由团委副书记臧楠主持。
会议伊始团委副书记臧楠就校团印发〔2020〕8号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和工作部署,主要围绕评优项目、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及申报材料等要求作出详细说明。